6月份每周一则:《弟子规》

2018-06-03

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

   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

【解释】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,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,劝导时态度要诚恳,声音必须柔和,并且和颜悦色。如果父母不听规劝,要耐心等待,一有适当时机,例如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,再继续劝导;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,甚至生气,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,也要恳求父母改过,纵然遭遇到责打,也无怨无悔,以免陷父母于不义,使父母一错再错,铸成大错。

 

二、亲有疾 药先尝 昼夜侍 不离床

   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

   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

【解释】父母亲生病时,子女应当尽心尽力的照顾,一旦病情沉重时,更要昼夜服侍,不可以随便离开。父母去世之后,守孝期间,要常常追思、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。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须调整改变,不能贪图享受,应该戒绝酒肉。办理父母亲的丧事要哀戚合乎礼节,不可草率马虎,也不可以为了面子铺张浪费,才是真孝顺。祭拜时应诚心诚意,对待已经去世的父母,要如同生前一样恭敬。

 

三、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

   财物轻 怨何生 言语忍 忿自泯

【解释】当哥哥姐姐的要友爱弟妹,作弟妹的要懂得恭敬兄姐,兄弟姐妹能和睦相处,一家人和乐融融,父母自然欢喜,孝道就在其中了。与人相处不斤斤计较财物,怨恨就无从生起。言语能够包容忍让,多说好话,不说坏话,忍住气话,不必要的冲突、怨恨的事情自然消失不生。


四、或饮食  或坐走  长者先  幼者后

     长呼人  即代叫  人不在  已即到

【解释】良好的生活教育,要从小培养;不论用餐就座或行走,都应该谦虚礼让,长幼有序,让年长者优先,年幼者在后。长辈有事呼唤人,应代为传唤,如果那个人不在,自己应该主动去询问是什么事?可以帮忙就帮忙,不能帮忙时则代为转告。(孙中山先生说:“人生以服务为目的,不以夺取为目的。”青少年守则明言:助人为快乐之本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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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单桂玲 | 编辑:秦莉